为了适应学生党员发展新形势,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公开述职答辩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意义
通过公开述职答辩一方面党组织可以全面了解学生党员在预备期的总体表现,及时发现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学生预备党员本人通过认真总结,可以进一步明确自身存在的不足,规划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第三,通过公开述职答辩,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建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党外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
二、组织领导
组建答辩工作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党员代表7-9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答辩事项。
三、答辩程序
1、答辩者汇报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党的知识以及考察期(或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
2、答辩小组提问。
3、预备党员答辩。
4、答辩工作小组对答辩者能否通过进行表决,给出是否通过答辩结论。
四、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第二部分,现实表现(包括预备期间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第三部分,存在不足;第四部分,努力方向。
五、答辩时间安排
1、答辩者述职:5分钟
2、答辩小组成员及与会人员提问:5分钟
3、答辩者回答:5分钟
六、几点说明
1、答辩日期由答辩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安排在预备党员正常转正前1个月左右进行。
2、答辩通过者可以进入正常转正讨论程序。
3、答辩中若发现答辩者党的基本知识不扎实、不关心时事政治或社会服务意识不强等行为,经答辩工作小组评议,可视为答辩不通过。
4、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可以在转正讨论前再申请一次答辩,若答辩通过可以进入正常转正讨论;若第二次答辩不通过则按延期转正进行讨论。
5、答辩会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列席人员可以提问。